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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國內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項目申報條件、材料
發(fā)布時間:2019-11-05內容編輯: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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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2016年版)》,且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月26日期間首次投保,或符合《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2017年版)》,且于2018年1月27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首次投保,并于2019年3月31日前交付用戶、保單正式生效的裝備,由裝備制造企業(yè)在累計保費滿20萬元后提出新保保險補償申請。
二、已獲得保險補償且連續(xù)投保,但補償未滿3年的裝備,由裝備制造企業(yè)提出續(xù)保保險補償申請。
申請材料包括申請表及有關附件材料(各一式五份)。其中,申請表須附電子版文件,有關附件材料為原件或加蓋有效印章的復印件。具體附件材料包括:
1.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復印件;
2.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制造方和用戶方所簽訂的正規(guī)合同復印件(應包括裝備購買方、裝備價值、合同簽訂時間、質保期限、產品交付時間等信息)及裝備銷售發(fā)票復印件;外文合同須提供主要信息翻譯,外幣交易項目須提供參考匯率;
3.保單及相關批單、保險條款及保險費發(fā)票復印件(續(xù)保項目須同時提供之前補償年度保單);
4.裝備交付證明有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用戶出具的裝備驗收單、出口貨物報關單);
5.與投保裝備相關的專利列表(包括專利號、專利名稱、授權時間、專利權人、專利權人與投保單位關系);
6.省級以上產品質量管理部門認可機構出具的產品檢測報告結論或用戶認可的其他質量檢測報告;
7.續(xù)保項目須提供之前補償年度出險理賠情況;
8.其他需要補充的有關附件材料。